根据不符合项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程度,可采用以下四种不同的验证方式:
1. 在现场审核期间验证
某些程度轻微的一般不符合项,受审核方在现场审核期间就立即采取了纠正措施,审核组可以在撤离受审核方之前及时地进行纠正措施验证,如经验证纠正措施确已实施并有效,审核组应在不符合报告中注明验证情况,现场关闭此不符合项。
2. 现场验证
对于需要到受审核方现场才能验证的严重不符合项或一般不符合项,应再次派出审核员(组)到受审核方现场进行重新审核,以检查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效果。
3. 书面验证
对于严重程度轻微且能够通过书面证据判断和评价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的一般不符合项,审核员可根据受审核方提交的纠正措施实施证据,进行书面验证。
4. 在随后的审核中验证
对于在短期内无法完成纠正措施的不符合项,可以要求受审核方在限定的时间内先提交纠正措施计划(包括拟实施的纠正措施和计划完成的时间),审核员对纠正措施计划进行评审验证,而对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的验证可以在随后的审核中在予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