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内容

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内容

审核报告是审核组结束现场审核工作后必须编制的一份文件,通常由审核组长或其他审核员在现场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的方式提交给认证机构。审核组长应对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内容负责。

审核报告的格式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各认证机构通常会根据需要设计适用的格式。审核报告的内容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简明和清晰的审核记录,审核报告的内容包括或引用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审核目的

应写明此次审核的目的,如果因为现场审核中发生的异常或特殊情况而导致审核目的发生了改变,应在审核报告中写出改变后的审核目的,并说明改变的理由。

2. 审核范围

应写明经审核组现场审核确认后的审核范围,明确受审核方的组织单元、职能单元、主要过程等信息。如果因为现场审核中发生的异常或特殊情况而导致审核范围发生了改变,应在审核报告中写出改变后的审核范围,并说明改变的理由,以作为认证机构最终确定认证范围的建议性依据。

3. 审核准则

应写明此次审核所依据的审核准则

4. 审核委托方和审核组成员

应写明提出此次审核要求的认证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审核组成员(包括审核组长、审核员、实习审核员、技术专家)的姓名和资格等。

5. 现场审核活动实施的日期和地点

应写明现场审核活动的起止日期(通常是首次会议至末次会议的起止日期)和地点,包括受审核方及其所在地。如果审核活动涉及多个现场,应明确所有现场的名称、地址及审核的起止时间。

6. 审核发现

应依据审核准则,以归纳总结的形式描述审核组获得的正面和负面的审核发现,包括审核组确定的不符合项,有关的检查表、审核记录和不符合报告可以直接作为该部分内容的引用文件。

7. 审核结论

应依据审核组汇总分析和评价的结果,写明审核组作出的审核结论。

8. 适当时,其他有关内容

审核报告除了包括以上内容之外,适当时,还可以根据需要包括或引用以下内容:

1) 审核计划,如果审核计划发生过改变,则需要包括或引用改变后的审核计划;

2) 受审核方代表的名单;

3) 审核过程综述,可包括:

a. 文件评审和现场审核的概括性描述,如文件评审的主要内容及其结果,现场审核所涉及的信息源、收集信息和证据的方法、审核的抽样量等;

b. 不符合项统计及分布情况,如不符合项的总数、严重不符合项的数量、一般不符合项的数量以及不符合项的分布情况(不符合报告和不符合项的分布表可以直接作为引用文件);

c. 审核中可能降低审核结论可信性程度的不确定因素及其它有关的情况,如抽样的局限性、审核中收集的信息和证据可能存在的不真实或不充分的情况等。

4) 确认在审核范围内,已按审核计划的安排完成的审核活动并达到了审核目的;

5) 审核组与受审核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

6) 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中潜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向;

7) 审核组和受审核方商定的有关审核后续活动的安排,如提交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的时间、完成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限度时间、验证纠正措施的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