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报告(示例)
编号:Q-2007-045
认证机构:XX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心
地址:中国 北京朝阳区东四北大街20号 邮编:100111 电话:010-64336633 传真:010-64336635 联系人:王平 受审核方:北京XX空调器制造公司 地址:北京市新兴工业区408号 邮编:100201 电话:010-68911121 传真:010-68911120 联系人:李源祥 |
1.审核目的:确认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审核准则的符合程度,验证其实施运行的有效性,以决定是否能推荐认证注册。 |
2.审核范围:XY-13型系列家用空调器的设计、生产和服务过程。 |
3.审核准则:
1)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 标准 2)受审核方现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A版 3)适用的与产品和过程有关的法律法规 4)适用的认证程序和规范 |
4.审核组成员:姓名 性别 注册资格 职责
李静 女 高级审核员 组长 刘林 男 高级审核员/专业审核员 组员 郭冰 男 审核员 组员 王娟 女 实习审核员 组员 |
5.受审核方主要参加人员:
总经理:刘军 副总经理(管代):黄建国 总工:张利民 各有关部门负责人 |
6.现场审核的时间: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5月19日 |
7.审核综述:
7.1 文件评审的情况: XX认证中心指派李静同志对受审核方提交的质量手册及其它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文件初审,共提供7项修改意见(详见文件评审报告),经验证,受审核方已于2007年5月15日前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适当修改,修改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基本符合要求。 |
7.2 现场审核的情况:
2007年5月18日至2007年5月19日,以李静为组长的四人审核组,对北京XX空调器制造公司进行了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在两天的现场审核中,审核组根据审核计划的安排,对审核方与XY-13型系列家用空调器的设计、生产和服务过程有关的全部7个部门、2个生产车间和2个仓库进行了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审核组与受审核方有关责任人员近30人进行了面谈,查阅了有关文件和记录近150份,到与审核范围有关的所有部门、车间和仓库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在必要时对个别产品的某些特征进行了实际测量。 依据审核准则,审核组共提出9项一般不符合项,没有严重不符合项,(详见不符合报告Q-2007-045-001~009,其分布情况见附表)。其中有1项不符合项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已采取了纠正措施,经验证,纠正措施已实施并有效。 |
8. 审核发现概述:
1.受审核方依据GB/T19001标准及其质量管理体系活动的特点,编制和引用了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大部分文件的内容符合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并能较好地结合实际需要。 2.受审核方制订了较为适宜的质量方针,大多数职能部门和层次的质量目标分解得出比较详细和适宜,从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来看,部分质量目标已经实现。 3.受审核方对各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作出了的规定。 4.受审核方的资源配备较为充分,基本能够满足质量管理体系活动的需要。 5.受审核方的产品实现过程基本处于受控状态,特别是对设计过程、采购过程和生产过程的控制较为有效,能够按规定的要求和方法执行。产品的批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呈上升趋势,顾客对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良好。 6.受审核方基本能够按要求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特别是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较好,为产品质量提供了保证,从收集到审核信息来看,顾客的满意程度较高。 7.自体系运行以来,受审核方实施了一次内审和一次管理评审,相关证据表明,实施的内审基本符合要求并较为有效,针对内审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符合项和改进要求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基本有效。 8.通过现场审核,依据审核准则,共提出了9项一般不符合,主要问题涉及: 1)文件控制(4.2.3):有些文件的内容尚不够充分(如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和组装作业指导书等),有些文件的内容不协调、不一致,对外来文件的识别不够全面。 2)职责和权限(5.5.1):有些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不一致,对有些活动的有效实施和控制(如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和信息沟通造成一定的影响。 3)基础设施(6.3):有的生产设备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4)能力、意识和培训(6.2.2):对有些岗位人员(如加工车间的新员工)的培训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5)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7.5.1):存在不能按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的情况。 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7.6):有个别正在使用的测量设备没有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准。 7)不合格品的控制(8.3):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中存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控制的情况(如让步使用不合格品没有经过批准等)。 8)数据分析(8.4):没有很好地利用数据分析结果。 9)管理评审(5.6):在管理评审中存在着评价内容不全面的问题。 受审核方针对对审核组提出的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7.6)”的不符合项,在现场审核结束前即已采取了相应的纠正措施,经审核组现场验证,认为纠正措施确已实施并有效。 与审核发现有关的信息和证据详见检查表(审核记录)、不符合报告、不符合项分布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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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基本符合GB/T19001-2008标准的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实施和控制能起到一定的指导和规范的作用。 受审核方制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符合企业的现状和发展需求,质量目标得到较为详细的分解并通过体系的运行得以落实和实施。受审核方的最高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状况基本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规定。受审核方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生产和服务提供资源)配备基本能够满足质量管理体系活动实施的需要。 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过程和重点过程(如设计过程、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过程等)基本能按要求实施和控制,特别是产品实现的策划和设计过程以及采购过程控制较为有效,为产品质量的符合性提供了保证。受审核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呈稳定上升趋势,审核中没有发现较为严重的质量事故和重大的顾客投诉,顾客的满意程度较高,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运行具备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能力。 受审核方初步建立了自我发现问题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机制,内审、纠正和预防措施等过程的实施基本有效。 针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而言,受审核方还应提高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的充分性和文件之间的协调性和适宜性,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在文件控制、产品要求的评审、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和数据分析等方面加强控制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不合格品的识别和控制,提高管理评审和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增强售后服务的能力,以不断提高顾客满意程度,使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
10.审核结论:
有条件推荐通过认证 |
11.纠正措施要求:
请受审核方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审核组提供纠正措施的实施证据,审核组将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书面验证,需要时进行现场验证。 编制人:李静 2007年5月23日 审核组长:李静2007年5月23日 |
12.认证机构的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及日期: |
13.认证机构的批准:
批准人及日期: |